您已经完成了10表格,并递交给了SEC,并解答了他们所提出的一切问题。
您现在持有SEC发给的“生效通知书”那么下一步么?
准备在NASDAQ OTCBB上上市交易
虽然两者紧密关连,但“上市”和“上市交易”是两个不同的,分开的过程。那是因为根据美联邦股票法律,您股票的自由交易性是受“上市”影响的。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FINRA)对国际投标服务有着直接的控制权。
除非申请者以根据1933股票法注册股票,否则美国联邦法律规定禁止发行者将公司股票销售,或股东进行股票再销售。该禁止令不是绝对的,在相关立法对注册的条件也有一些“免除”情况。
发行者如满足以下情况就可以获得注册许可免除令:a.股票只销售给富有的,久经事故的投资者外加一些其他投资者。b.股票的销售和计划等没有进行任何的公众性宣传。在创业者们在公司早期融资阶段往往依靠于这个免除令。
对于再销售者们也有相关的免除令,(4章(1)免除令)私人交易的股票的成交没有通过股票包销或者代理人时。在这些字眼中,“包销”这个词用的十分模糊,也没有由美国证券交易协会做详细的定义。所以就是一些私人交易是否合乎这个免除令的标准,经常需要上法庭去裁决。
想要在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FINRA)取得竟标许可,该公司必须证明他们拥有足够的股票许可在公众交易或转售。公司想满足这个条件就两个办法。一个是按照1933股票法规定备案一份注册声明。其中包括,但是不局限于常见方法“IPO”(首次公开发行股),近期来讲叫做公司股票的“首次公开销售”,但申请者可以不受限制的无限重复该步骤,在任何时间发行任意数量的股票以获取更多的融资。在所有情况下,一旦一份注册声明宣布生效,那么这家公司的注册股票就变成可以无限自由交易股,只要发行者持续履行提交定期报告(如10-Ks,10-QS等)的义务。一家作股票包销的代理机构也会选择把这些股票放在合适的交易市场或竞标系统上供选购。
公司角度来讲也可能做一些“自我包销”的业务,有些时候被称作直接发行股.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候这些股票也能被允许在NASDAQ公报版上交易,但这取决于发行后的流程。因为这些股票往往没有经手于任何包销代理机构,发行公司就需要主动去申请上版交易。该公司必须找一家在NASD有良好声望的代理商机构为他们提出申请,按照FINRA的15c-2-11规定递交相关信息。
